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四种实现方式?

来源:北京精英股权律师网 时间:2020-01-15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四种实现方式?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方式,总的来说就是交叉持股。具体的方式为:
 
      一是产权转让,就是把拟混改的国有公司企业的资产产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一定的价格转让给投资者。最终形成国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的不同及企业资产的混合,这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混改的方式。这种方式的要点就是产权定价的真实性,要在阳光下操作以保证转让价格的真实合理。
 
      二是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这种方式就是把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国企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然后把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上市,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销售股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本,也可以在上市后通过定增的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吸收资本,达到混改的目的。
 
      三是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资本完成混改。就是拟混改的国有企业,在不经过公司改制的上市的步骤时,直接通过发行新的资本的方式来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进新的投资者的方式来达到混改的目的。或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出资新设立新的公司,来完成混合所有制的改造。
 
      四是通过并购的方式来完成混改。就是广大的中小企业通过组成投资基金的形式,来对要混改的国有企业进行投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混改后的企业参股、或者控股。这种方式使广大的中小企业有了参股大型国企的机会,是国企混改的重要的方式。
 
      这四种方式中第一种方式最为常用,而第四种方式会是将来的趋势。以上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第一种方式的优点就是股权的转让价格可以做到透明公正,缺点是不适合已上市的企业吸收资本。第二种方式的优点就是价格是最公允的,但是不是所有类型的企业都适用。第三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为拟混改的企业带来发展的资金,利于混改后的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第四种方式是可以用小额资本的聚合达到增资混改企业的目的,实现社会资本的最大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