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怎样进行定价?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资本在引进社会资本中,要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对国有资产进行转让,因此国有资产的定价问题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国有资本的定价过高,恐怕难以找到愿意购买的社会资本方,如果定价过低,则国有资产就会流失。只有合理的定价,才会让参与混改的各方的利益均衡。
国有企业混改中资产定价主要遵循这样的原则,那就是如果资产有交易的市场价格的就参考市场价格。这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资产转让中,转让股票的价格就可以是二级市场上股票的交易价格。如果没有市场价格的资产交易,那就要通过挂牌交易,来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在进行挂牌交易定价时,资产评估是转让价格确定的基础。根据规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国有资产的交易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的方法上,根据财政部要求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两种方法要同时进行,以求得到一个合理的资产价格。从混改企业的角度而言,当然想要评估的资产的价格越高越好。而过高的价格肯定会得不到意欲参与混改购买资产的的投资方的认可。而过低的评估价格,也是混改企业不能接受的。因此,混改企业如何进行科学评估定价是很重要的。
具体操作上有这些模式:一是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引进资本,在引资对象选择以及确认股权转让定价过程中,与潜在的数名投资者进行竞争性谈判。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最后的投资者及增资部分的购买价格。
二是“定增+老股转让+员工持股”的方式,选择能够有市场定价的公司作为混改的标的。一般就是已经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这样就能够有公允的市场价来衡量每股的转让价格。在这种形式的混改中,向战略投资者的资产转让价格与向员工持股的转让价格还可以有不同的价格,一般来说向战略投资者转让的价格要高于向职工转让的价格。
三是用上市公司价格倒推母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此时拟混改的标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股票总市值,可以推测出其母公司的每一股份的价值,以此为标准将股份出售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