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来源:北京精英股权律师网 时间:2020-03-08

      股东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公司是现代经济组织的最好的形式,而股东是公司成立的来源和基础。没有股东就没有公司,公司的成立需要股东的推动、组织,公司的财产需要股东提供。股东的财产一经股东出资程序就成为了公司的财产,与此对应的是公司股东享有对公司的股权。
 
      股东的法律地位可以从公司法的规定体现出来: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向公司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这是股东的获得名称标记的权利,这个权利也是股东身份的保证,凭借这些登记,股东就可以行使股东权利。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可以获得和自由转让其出资的凭证即股票的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地位体现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及股东与股东之间。从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来看:股东出资成立公司,然后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股东权包括股东的成员权和物质权。成员权即股东享有的对身份的承认权,这主要是通过发给出资证明,将姓名或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并且将姓名或者名称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这些都是股东享有身份权的表现。此外股东还拥有直接管理公司的权利,这个权利就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选任公司的管理人员的权利,这是通过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投票选择自己认可的管理者的方式体现的。
 
      股东的物质权就是从公司获取回报的权利,这也是公司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股东获取回报不是以工资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而是以股份分红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股东根据自己拥有的公司股份的份额比例,来获得相应比例的公司盈利。在公司解散不再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股东还可以最后的参与公司的剩余财产的分配,以实现自己最后的财产权。
 
      从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上来看:股东是公司的出资者,他们通过自己的出资成为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还具有一种身份关系,那就是股东之间的人和性。人和性要求股东之间要互相团结,共同奔着一个目标前进,这个目标就是经营好公司。因此,公司的股东是平等的关系,这种平等体现在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上。每个股东的每一股享有相同的权利,分得相同的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