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权转让加以限制的原因有哪些?
股权作为财产权与身份权合二为一的一种权利,在转让的后果上与一般的财产权是不同的。一般的财产权的转让是自由的,也不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但是由于股权权利复合性的特征,转让需要慎之又慎,包括转让对象的慎重考虑及转让程序的慎重考虑等。具体是哪些原因导致需要对股权转让加以限制呢?
第一个原因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和性特征。股东的人和性需要股东之间的了解及友好的合作关系,创始股东之间由于互相之间的了解,能够很好的合作共事,从而能够很好的共同管理公司,共同创造利润,使公司变大变强。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果转让出去,受让股东不一定是原创始股东们熟悉的人,新来的股东可能难以融合进原来的股东圈子。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是公司的管理者,此时也就意味着管理者之间的不熟悉、不信任或者不团结,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可能出现问题。
第二个原因是加强公司治理的需要。这主要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转让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的变更,控制权变更后新的控股股东与原股份公司的管理者之间的经营管理理念等各方面需要重新磨合,而公司的董事在因为股权的转让而频频变更的情况下,也会导致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的不连贯,进而导致公司决策的不连贯,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个原因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在上市公司中,如果股权的转让不加以限制的话,就会导致股权的收购行为经常发生,导致公司的控制者和管理者一直在不断变化中。新的控制者的出现,必然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导致中小股东的利益必然受损。如果不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加以限制,还很容易导致垄断的出现,有实力的大型跨国公司会收购本行业中的中小公司,最后完成全行业的垄断,在垄断后必然会形成垄断价格,最后必然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第四个原因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经济体系中起着顶梁柱的作用,如果不对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加以限制,必然导致国有资产的贱卖和流失,最后导致国有企业的控制力下降,最终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