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质押融资?

来源:北京精英股权律师网 时间:2020-09-12

       什么是股权质押融资?

       要想明白什么是股权质押融资,就要明白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就是以股权出质的出资人(股东)与质权人约定,出质人以自己的股权作为自己或者其他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行使质权的条件成就时,质权人有权拍卖或者变卖股权,并就处理股权所得的资金优先受尝。

       股权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属于质押担保的一种。质押担保担保的是确保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至于担保的债务,可以是借贷性的债务,也可以是因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债务等。

       如果股东以自己的股权为自己或者他人的资金需要作为质押的担保,就属于是股权质押融资,属于用股权融资的一种方式。具体而言,股权质押融资就是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出质给银行、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为借款人的借款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获得所需的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融资方式有以下的特点:


       一、属于债权性的融资不同于股权性融资,股权质押属于债权性融资。股权性融资是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单位投入资金或者财产成为公司的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利义务,公司得到股东作为出资的资金,从而达到融资目的。公司要向股权性融资的股东派发红利或者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让投资人收回投资并且获得一定的利润。

       而股权质押融资,是公司股东以其股权作为质押的标的,从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处借来资金,此时贷款人享有的是债权,不成为公司股东,也不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贷款人到期收回自己的投资和取得一定的利息。


       二、股权质押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担保方式借款人需要资金向贷款人借款,贷款人为了自己借出去的资金能够确保得以偿还,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等。而股权质押就属于质押的一种,是一种担保方式。

       三、质权的成立时间为办理质押登记时成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自办理登记之时成立,这里要分清楚两个概念,股权质押合同的成立与质权的成立,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此时质权并没有设立,而是自有关机关登记后质权人才得以取得质权。当然,股权质押还要遵循《公司法》规定的一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