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转让股权时怎样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上)?

来源:北京精英股权律师网 时间:2020-12-29

       自然人转让股权时怎样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上)?
 
       所得税是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因此计算所得税的数额时先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股权的原值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所得的结果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要想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应当首先确定出股权转让收入及股权原值。
 
       一、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
 
       首选,股权转让时,转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所得的各种所得,都是股权转让的收入,包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这是股权转让的主要收入;转让方得到的违约金、补偿金等。这是合同违约方支付的因违约给转让方的补偿性质的金额,也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也属于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后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后续收入,也属于股权转让收入。
 
       其次,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的价格来确定。一般来说,股权转让的价格要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如果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的低于市场价格时,则税务机关可以对转让价格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并作为计算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的依据。或者税务机关也可以以公司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来核定股权转让的收入,并以此为基础来计算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的税额。
 
       那么,哪些情形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呢?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转让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对应的净资产额,很明显的就是低价转让股权。在被转让股权所属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情形下,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转让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也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者相类似条件下相同类的行业其他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一般也被认为是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转让方初始的投入成本或者转让方购买该转让股权的购买价格及相关税费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者类似转让条件下,同一个企业同一个股权或者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