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时创始合伙人的股权份额越平均越好吗

来源:北京精英股权律师网 时间:2020-02-05

      初创公司时创始合伙人的股权份额越平均越好吗?
 
      创立公司除了一人有限公司以外,其他类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都不止一人,其中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五十人以下,股份公司是两百人以下作为发起人。我们这里谈的初创公司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理论上说,公司的创始合伙人可以多达五十个。
 
      当然,在实际中公司的创始合伙人一般不会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一般来说,初创公司的创始合伙人一般为二至六名左右,这个数额是大部分的初创公司的创始股东的数额。
 
      初创公司时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各个创始合伙人之间确定股份的份额,这个份额最终还会体现为每个创始合伙人的股份占公司总的股份的比例,涉及到公司创立后各个股东的管理权、发言权及分红权。所以,各个创始人的股权份额的确定是一个涉及各方利益的复杂的问题。
创始人的股权份额可以有不同的比例,当然也可以是各个创始合伙人拥有相同的比例,即各个创始合伙人的股权是均等的。这种创始合伙人的股权比例是平均的或者说越平均越好吗?
 
      创始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平均是否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事物都有两面性而言,当然既有其好的一面也有其不好的一面。
 
      创始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平均的好处是创始人之间可以同心协力,团结一致奔着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怎样尽快把公司做大做强,最低的目标也可能是让公司尽快盈利。这样各个创始合伙人劲往一处使,奔着一个方向去,可能公司很快就会盈利,继而做大做强。
 
      公司成立之初,各个创始人合力让公司成功之前,不会产生什么问题,可是当公司开始盈利了,做大做强了。此时,才是矛盾出现的时候,特别是当公司的各个合伙人的股权比例是均等的情况下,那出现的矛盾也会面临着难以调和的局面。因为当各个创始合伙人出现矛盾的时候,如果部分创始人处于控制地位的股权比例,那就很容易通过表决等程序达成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是当各个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均等的情况下,一旦出现矛盾,就会很难通过表决等程序达到一致的意见,因为没有一个控股的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各执己见,则任何问题都难以达到法律规定的三人之二的通过比例或者二分之一的通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