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伙人是什么意思—北京股权律师详解

来源:北京精英股权律师网 时间:2020-01-15

      公司的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一般就是指的合伙成立合伙企业或者自然人合伙的人,这些人既可以包括自然人也可以包括法律拟制的人,比如企业和公司等。而公司的合伙人则很多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认为公司不是合伙性质的企业,怎么会有合伙人呢。其实公司的合伙人是一种商业上的惯称,不是法律上的名词。公司的合伙人是一切合作从头开始创办企业的人,一般是指自然人。
 
      一个公司要想从无到有的成立运营起来,至少需要这些身份的人员:首先是公司的创始人,这是公司的核心人员,一般是有意愿通过创设公司实现一定目的的自然人。这个目的一般是设立公司盈利,或者其他一些目的。公司的创始人一般就是指自然人,但是也有企业作为创始人设立公司企业的,此时,该企业一般应当叫做设立人,以便与自然人创始人进行区别。
 
      接着是联合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是从一开始就与创始人一起共同创立企业的人。联合创始人虽然不是第一个提出创立该企业的人,但是与创始人有共同的意愿,那就是想与创始人共同创立该公司,尽管其创立该公司的目的与创始人不同,但只要行动一致就是联合创始人。
 
      投资人,投资人在创办企业中不是必须的,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来设立公司,就不必要引进投资人。但是引进投资人有时也不是因为创始人资金的缺乏,而是想要更快更大规模的发展公司的需要。
 
      以上三类人的身份,从公司法的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股东,属于拥有公司股权的人。他们拥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一般来说是不同的。创始人尽管没有投入最多的资金,但是他是公司成立的倡议者和经营成功与否的把控者,因此他的股份份额一般是最多的,这个比例应当是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能够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
 
      除此以外,公司肯定还有一类人员,那就是公司的员工,包括一般员工和管理者。这些人员是公司运营发展所必须的,但是他们不属于公司的股东,只是公司中工资的领取者,这些人有可能在今后因为股权激励而成为公司的少部分股权的拥有者。
 
      公司的这几类人员中,只有公司的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才可以称作公司的合伙人。因此,可以看出所谓公司的合伙人,不是合伙企业性质的人,而是指联合创立某个公司的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